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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武进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对畜禽养殖污染“零容忍”

2019-01-03 11:24 来源:猪价格网

  五谷丰登、六畜兴旺,历来是人们心中的愿景。可是,由于传统的养殖方式,畜禽养殖在发展的同时也对环境、水质造成了污染。

  “生猪嗷嘈、鸡粪恶臭、污水横流、污染饮水,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已是刻不容缓的大事!”近年来,不断有群众反映畜禽养殖污染情况。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,武进区依法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。

  对畜禽养殖污染“零容忍”

  在影响水质恶化的原因中,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继工业污水污染、生活污水污染之后的第三大污染源。

  据初步统计,全区1894户畜禽养殖场中,有一半位于禁养区内,其中生猪、水禽养殖场达800多户。部分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或没有处理设施,对环境造成巨大影响,

  武进位于国家确实的“三河三湖”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湖泊之一—太湖流域的上游,目前,武进港、太鬲运河和漕桥河三条入太河流水质现状均为V类或劣V类,部分农村河流乌黑发臭。根据省太湖水污染防治目标,到2020年,三条入太河流主要指标要达到三类标准。

  “无论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,还是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,我们都必须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。”区长戴士福表示。

  武进发布“畜禽禁养”时间表

  “到2016年底,全面关停取缔禁养区和限养、适度养殖区不具备整治条件的畜禽养殖场。” 5月4日,全区各乡镇为今年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立下“军令状”。

  今年3月,武进划定了禁养区、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范围。其中,禁养区为环太湖5公里和环滆湖1公里米,三条入太河道全线及沿岸两侧各1公里,14条骨干河道两侧各500米区域及中心城区核心区和各镇集镇区,禁养区内禁止新建(改、扩)畜禽养殖场,现有养殖场(户)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关停取缔;

  限养区为环滆湖1-2公里,14条骨干河道两侧500-1000米及中心城区其他区域,限养区内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,逐步淘汰原有畜禽养殖场;

  其余部分为适度养殖区,适度养殖区实行总量控制,要严格规范养殖审批程序。对新建养殖企业,要求合理布局,应具有与之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或可以消纳粪污的农田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
  根据前期各镇调查的畜禽养殖场基本情况,全区须关停取缔禁养区内养殖场821户、限养区内养殖场92户,整治养殖场数量占全区养殖场数量的48%,需要拆除圈舍面积达41.8万平方米。

  推动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

  纵观我区畜禽养殖:上世纪七八十年代,我区以农村散养为主,农民养猪作为副业;

  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后,农业结构调整,家庭散养逐步退出历史舞台,取而代之的是规模化畜禽养殖,奶牛场、养猪场、养禽大户成为畜禽养殖“主流”。

  而现在,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,又需要我区的畜禽养殖再次革命。“从过去的规模养殖向适度规模进化,只有转变养殖理念,推广标准化、规模化养殖方式和循环利用的生态养殖模式,不断优化产业布局,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生产能力、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,才能实现养殖与环境两者兼顾,相得益彰。”有关人士指出。

  这次武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中,立足疏堵结合,除了拆除搬迁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养殖场外,还积极为合规合法的养殖场打通出路,创造条件。我区将扶持或奖励积极治污的养殖企业和养殖户,鼓励采取粪肥还田、制取沼气、制造有机肥等方法,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。

  同时加大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内养殖场治污设施的建设支持力度,开展“两分离三配套”治污标准建设,即建设雨污分流、干湿分离设施,配套储污池、干粪发酵大棚和还田设施。并积极推广农牧结合,实施就地综合利用,力争到2020年实现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的全覆盖。